首页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六节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六节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六节 信托公司开办其他新业务 第五十条 信托公司申请开办其他新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五十一条 信托公司开办其他新业务,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 第五十二条 信托公司申请开办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业务,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