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四节 信托公司股指期货交易等 第四十六条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四节 信托公司股指期货交易等 第四十六条 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监会。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