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沙特阿拉伯王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与合作的协定(中文本)(2025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沙特阿拉伯王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与合作的协定(中文本)(202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法院裁判的承认和执行 第十九条 法院裁判的范围 第二十条 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一条 申请应附的文件 第二十二条 承认和执行的拒绝 第二十三条 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 承认和执行的程序 第二十五条 承认和执行的效力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