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