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年)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六十四条 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稳定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