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年)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