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应急管理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
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4号)。
二、
废止《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
三、
废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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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年)
-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2004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2003年)
-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
-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〇年特种国债条例(199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2001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