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2013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2013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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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承办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复函(2001年)
-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03年)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