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
-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5年)
- 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2015年)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2015年)
-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2015年)
-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2015年)
-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2015年)
-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2014年)
-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2014年)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2014年)
-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年)
-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
-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年)
-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年)
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 对3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
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中的“安全资格证”修改为“安全合格证”。
(二)
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中的“安全资格证”修改为“安全合格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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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年)
-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年)
- 国资委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2021年)
- 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01年)
- 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2000年)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4年)
-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2016年)
-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08年)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