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保险公司集约化、精细化经营,根据《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范围,是指保险公司的原保险业务,不包括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代理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实施监督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2014年)
- 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2024年)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年)
- 宗教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2019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