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5年)
一、
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
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
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
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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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9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2003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2025年)
-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999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简化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资费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增补里耶古城遗址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