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
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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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 江泽民主席致信萨马兰奇完全支持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
-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的决定(2021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
- 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批复(2017年)
- 文物局关于宣布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