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
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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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8年)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90年)
-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2021年)
- 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2022年)
-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18年)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