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五”计划(2001年)
“九五”期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综合治理血吸虫病“九五”计划的通知》(国发〔1997〕25号),基本实现了“九五”计划的各项目标。全国慢性血吸虫病人数较“八五”期末下降了31.3%,晚期血吸虫病人数下降了37%,急性血吸虫病年均发病人数下降了51.8%。病牛数下降了52.1%。在全国413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中,已有243个县(市、区)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消灭,下同)标准,62个县(市、区)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基本消灭,下同)标准。但是,由于受生态环境和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洪涝灾害的影响,江湖洲滩地区和大山区血吸虫病疫情依然十分严重。截至2000年底,全国仍有108个县(市、区)尚未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有钉螺面积34.5亿平方米,血吸虫病人69.5万人,病牛5.9万头。为巩固“九五”期间取得的成果,努力实现控制和最终消灭血吸虫病的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一)
充分认识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将血防工作纳入疫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目标,紧密结合国家经济建设和西部开发的总体战略,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血防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对不同类型疫区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治策略。在水系相对独立的湖区垸内型、山区平坝型和丘陵型地区,实施以环境改造灭螺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压缩疫区范围,阻断血吸虫病传播;在受环境影响较大、短期内无法阻断血吸虫病传播的江湖洲滩地区和高原山区,以控制疫情和降低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为重点,努力减轻血吸虫病的危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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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2010年)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
- 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2013年)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2013年)
- 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工作制度(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