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规范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市辖区和苍梧县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若干意见(2024年)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
-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
-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
-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2022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