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下同)的备案,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2008年)
- 在安理会首脑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2004年8)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
-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5年)
-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与山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