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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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的意见(200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2008年)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2025年)
- 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
- 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