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作如下修改:
一、 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
删去第十二条。
(二)
删去第十三条。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