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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26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尚未施行
(2026年6月12日经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 2026年6月22日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12号公布 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促进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国家铁路局对全国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正式验收四个阶段。改建、扩建、简单和小型铁路建设工程可以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但合并的验收阶段应当具备相应… 第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经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铁路运输企业组织进行运营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第二章 竣工验收组织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高速铁路和技术复杂的其他项目还应当成立验收专家组参与… 第七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可以通过听取情况报告、现场检查检测、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 第九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第十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第二节 静态验收

第十一条 静态验收是对铁路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调试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完成及其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第十二条 静态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三条 静态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三节 动态验收

第十四条 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对列车运行状态下铁路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第十五条 动态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六条 动态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四节 初步验收

第十七条 初步验收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第十八条 初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九条 初步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五节 正式验收

第二十条 正式验收是在开通初期运营1年以上,对建设项目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 第二十一条 正式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二十二条 正式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六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均应当有明确的验收结论。 第二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参与验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验收意见不一致时,验收组织单位应当组织协商解决,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开始5日前,将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时间、地点、验收机构、验收程序等有关内容书面报送负责项目监督管理的部门;上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初步验收结束后,应当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情况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按照规定提交委托部门。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初步验收报告向负责项目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铁路工程监管部门对组织和参与竣工验收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机构、验收程序等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初步验收报告报送备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按照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正式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本办法制定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职业病防护、特种设备、档案等验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项目名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2. __________铁路初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