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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初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按照要求完成且验收结论合格,影响运营安全和基本服务水平的遗留问题整改完毕,其他问题具有明确的整改完成计划;

遗留工程不影响运营安全和基本服务水平,并有明确的工程范围和完成计划,需移交的公跨铁立交桥等设备设施移交完成,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设立完毕;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辅助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信息公开或者备案等;

已经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已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特种设备已办理使用登记;

主体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情况达到验收标准;

明确了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