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第三章 规划任务 二、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二、 第三章 规划任务 二、 提高工业污染防控水平 (一) 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加大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二)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推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发展节水型工业。流域内所有制浆造纸企业、焦化企业,直排长江干… (三) 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提高园区污染防治水平。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和布局,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建设,严格审核进入园区的化工企业。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建… (四)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不得新上或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严审… (五) 加强环境基础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工业污染源台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 (六) 着力防范环境风险,确保流域水质安全。加强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监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