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四)

(四) 制定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重点污染源要逐一建立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重点城市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