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三)

(三) 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提高园区污染防治水平。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和布局,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建设,严格审核进入园区的化工企业。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鼓励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可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电镀、化工、皮革加工等企业,应当建设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满足达标排放且不影响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要求后才能进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干流工业企业污染排查工作,沿江直排的企业要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