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
发布机关
质检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条
为了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活动,预防和消除消费品缺陷可能导致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消费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
第四条
生产者是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主体。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召回。
第五条
依照本办法实施召回的消费品根据存在伤害及安全隐患的风险程度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制定、调整。
第六条
质检总局负责全国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召回技术机构)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承担缺陷消费品召回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召回管理中的具体技术工作。
第八条
质检总局加强消费品召回专家库建设,遴选具有法定资质的国家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实验室,为消费品召回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第九条
质检总局和省级质检部门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收集、分析、处理有关缺陷消费品信息,发布缺陷消费品信息和召回信息,实现信息的共享…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省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涉及消费品缺陷的信息上报省级质检部门。
第十一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费品质量安全负责,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档案。
第十二条
销售者、租赁者、修理者、零部件供应商、受委托生产企业等相关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获知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向生产者通报并同时向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省级质检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生产、销售的缺陷消费品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发现本辖区内的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或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政案件办理、风险监测、…
第十四条
生产者未按照省级质检部门通知开展调查分析的,或者生产者认为不存在缺陷,但其调查分析结果不能证明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应当开展缺陷调查,并自…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情况。
第十六条
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处理缺陷调查获得的资料信息,并形成缺陷调查报告。省级质检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应当在形成缺陷调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上报质检总局…
第十七条
省级以上质检部门调查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的,应当书面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并自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生产者情况通过信息系统报告质检总局。
第十八条
生产者认为其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知其实施召回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材料。收到异议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应当组织…
第十九条
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制定召回计划,并按召回计划实施召回。
第二十条
生产者应当将备案的召回计划同时通报相关经营者。
第二十一条
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自召回计划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告知消费者消费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
第二十二条
对实施召回的消费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风险。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生产者应当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和召回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根据缺陷信息分析和评估结果,认为消费品缺陷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不能确定生产者或者生产者已被注销等原因不能依照本办法实施召…
第二十五条
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应当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照本办法实施召回的,责令生产者改正。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第二十七条
从事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
生产者依照本办法召回缺陷消费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1.
电子电器
1.1
家用电器
1.2
音视频设备
1.3
电线电缆
1.4
照明电器
1.5
电动工具
1.6
电器附件
1.7
器具开关及自动控制设备
1.8
信息技术设备
1.9
电信终端设备
2.
儿童用品
2.1
儿童文具
2.2
儿童饰品
2.3
儿童用塑料制品
2.4
儿童家具
2.5
儿童用纸制品
2.6
儿童用皮革
2.7
儿童游艺设施
2.8
儿童鞋类
2.9
儿童纺织品
2.10
儿童服装
2.11
其他儿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