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应当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照本办法实施召回的,责令生产者改正。 省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按照省级质检部门的要求,对生产者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