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发布机关 水利部
效力 现行有效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河长办、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全面推…

一、 总体要求

二、 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

(一) 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抓紧完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划界成果,在“全国水利一张图”上图,同步推进水利… (二) 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依法依规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是守住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的底线,严禁以任何名义非法占用和束窄。各地可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

三、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三) 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加快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提出需编制岸线规划的河湖名录,明确编制主体,并征求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意见。按照… (四) 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等,对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涉河建设项目… (五) 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航运设施、航道整治工程、造(修、拆)船项目、… (六) 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商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原则上…

四、 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

(七) 依法依规处置。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安全底线,聚焦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 (八) 对增量问题“零容忍”。2018年底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将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增量问题,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九) 对存量问题依法处置。将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后至2018年底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 (十) 对历史遗留问题科学评估。将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前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历史遗留问题,逐项科学评估,影响防洪安全的限期拆除,不影响防洪安全…

五、 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

(十一) 推进河湖水域岸线整治修复。组织开展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对违法违规占用岸线,妨碍行洪、供水、生态安全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退出,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岸线利用项目… (十二) 规范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依托河湖自然形态,充分利用河湖周边地带,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推进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生…

六、 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

(十三)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河长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及时向本级河湖长报告责任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情况,提请河湖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安排重点任务… (十四) 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依法严肃查处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影响河势稳… (十五) 加强河湖智慧化监管。实现部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数字孪生流域(河流)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推进疑似问题智能识别… (十六) 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按河湖长制有关规定,将… 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