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三)

(十三)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河长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及时向本级河湖长报告责任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情况,提请河湖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安排重点任务,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共同推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工作,强化规划约束,严格审批监管,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取得实效。流域管理机构要发挥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作用,切实履行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与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对流域内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