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五、 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 (十二)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二) 五、 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 (十二) 规范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依托河湖自然形态,充分利用河湖周边地带,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推进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生态廊道建设涉及绿化或种植的,不得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植物品种、布局、高度、密度等不得影响行洪通畅,除防浪林、护堤林外不得种植影响行洪的林木。具备条件的河段,滩地绿化可与防浪林、护堤林建设统筹实施。 (十一)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