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一)
(一) 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抓紧完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划界成果,在“全国水利一张图”上图,同步推进水利普查以外其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于不依法依规,降低划定标准人为缩窄河道管理范围,故意避让村镇、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地方及时整改,并依法公告。做好河湖划界与“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的对接,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实现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