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二)

(二) 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依法依规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是守住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的底线,严禁以任何名义非法占用和束窄。各地可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及河湖自然风貌保护等需求,针对城市、农村、郊野等不同区域特点,根据相关规划,在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的基础上,探索向陆域延伸适当宽度,合理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地带,加强对河湖周边房地产、工矿企业、化工园区等“贴线”开发管控,让广大人民群众见山见水,共享河湖公共空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