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六)

(十六) 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按河湖长制有关规定,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作为河湖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激励问责,对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