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四、 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 (九)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九) 四、 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 (九) 对存量问题依法处置。将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后至2018年底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对桥梁、码头等审批类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规范整改,消除不利影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