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三)

(三) 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加快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提出需编制岸线规划的河湖名录,明确编制主体,并征求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意见。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要将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融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