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发布机关 商务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内地①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水平,根据: 2003年6月29日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及于2003年9月29日签署的《安排》附件;

一、 服务贸易

(一) 自2011年1月1日起,内地在《安排》、《〈安排〉补充协议》、《〈安排〉补充协议二》、《〈安排〉补充协议三》、《〈安排〉补充协议四》、《〈安排〉补充协议五》和《… (二) 本协议附件是《安排》附件4表1《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安排〉补充协议》附件3《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安排〉补充协… (三) 本协议附件中的“服务提供者”,应符合《安排》附件5《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 金融合作

三、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 为进一步增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将产业合作、教育合作补充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及将中医药产业合作列入产业合作领域具体内容,并据此: 1. 将《安排》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 2. 将《安排》附件6第二条修改为: 3. 将《安排》附件6第九条修改为: 4. 在《安排》附件6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其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第十二条内容为: (二)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6第五条第(二)款增加第5、6项,内容为:

四、 附件

五、 生效

附件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d. 建筑设计服务(CPC8671) e. 工程服务(CPC8672) f. 集中工程服务(CPC8673) g.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CPC8674) 1. 允许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内地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2. 对上述合伙企业中香港与内地合伙人数量比例、出资比例、香港合伙人在内地居留时间没有限制。 3. 允许通过互认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 4. 允许通过互认取得内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 部门或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h. 医疗及牙医服务(CPC9312) j. 分娩及其有关服务、护理服务、理疗及辅助侯疗服务(CPC93191) 8. 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A. 医院服务 B. 其它人类卫生服务 1.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③ 2. 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合资、合作医院的投资总额不作要求。 3. 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设立的合资、合作医院的内地与香港双方的投资比例不作限制。 4. 允许香港法定注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④来内地短期执业。短期执业的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可以重新办理短期执业。 5. 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立项审批工作交由广东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6.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独资、合资、合作疗养院,提供医疗服务。⑤ 1. 商业服务 F. 其他商业服务 e. 技术检验和分析服务(CPC8676) 1. 商业服务 F. 其他商业服务 2. 通信服务 D. 视听服务 1.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 2. 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内地《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 部门或 4. 分销服务 A. 佣金代理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B. 批发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C. 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 D. 特许经营 7. 金融服务 B. 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不包括保险和证券) a. 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公众资金 b. 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代理和融资 c. 金融租赁 d. 所有支付和汇划工具,包括信用卡、赊账卡和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包括进出口结算) e. 担保和承诺 f. 自行或代客外汇交易 1. 香港银行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内地申请设立外商独资银行或外国银行分行,提出申请前应在内地已经设立代表处1年以上。 2. 香港银行的内地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提出申请前在内地开业2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 3. 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可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具体要求参照内地相关规定执行。 4. 香港银行的内地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对内地港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提出申请前在内地开业1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⑥ 7. 金融服务 B. 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 8. 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C. 社会服务 1.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在内地举办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在内地举办残疾人福利机构。 部门或 9. 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A. 饭店(包括公寓楼)和餐馆(CPC641-643) B. 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CPC7471) C. 导游(CPC7472)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A. 文娱服务(除视听服务以外) 11. 运输服务 C. 航空运输服务 d. 航空器的维修和保养服务(CPC8868) 1.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合资、合作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销售国内航线的机票。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或拥有控制性股权形式,在内地经营航空器维修和保养业务。 部门或 《安排》中,内地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关税领土。 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部门分类(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CPC,UnitedNationsProv… 应符合内地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独资医院的有关规定。 根据香港法例的规定,12类香港法定注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在香港执业前,必须向有关管理局或委员会注册。当中包括医生、中医、牙医、药剂师、护士、助产士、医务化验师、职… 须符合内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实施时间由双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商定。 申请人须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申请人须持“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