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二)

(二)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6第五条第(二)款增加第5、6项,内容为:

“5.双方将进一步密切有关主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定期互访机制,开展消费品安全领域的合作。

积极推动香港检测实验室与已加入设有国家成员机构的认证检测国际多边互认体系(如IECEE/CB体系)的内地认证机构开展合作,成为该互认体系所接受的检测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