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或拥有控制性股权形式,在内地经营航空器维修和保养业务。 ⑦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⑦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或拥有控制性股权形式,在内地经营航空器维修和保养业务。 ⑦ 申请人须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⑥ 目录 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