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或拥有控制性股权形式,在内地经营航空器维修和保养业务。 ③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③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或拥有控制性股权形式,在内地经营航空器维修和保养业务。 ③ 应符合内地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独资医院的有关规定。 ② 目录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