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正式启动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在华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正式启动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在华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001年) 发布机关 外经贸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外经贸部与美国贸易发展署(TDA)分别代表两国政府于2001年7月31日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框架工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 附件1 第一条 :TDA负责考虑财政资助 附件2 一、 审批原则 二、 申报资助范围 三、 项目的征集 四、 项目申报 五、 项目初审 六、 项目复审 七、 项目资助协议的谈判、签署 八、 项目的执行 九、 项目的总结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