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启动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在华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001年) 附件3

附件3

中国与美国TDA合作背景简介

TDA对华合作始于1981年。1983年中美商贸联委会后,双方的合作逐步走上正规。1985年11月,外经贸部与美国国际开发合作署贸易和发展规划办公室(TDP即TDA的前身)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订了框架工作协议。协议确定外经贸部和TDA作为各自政府的归口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协调TDA项目资助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外经贸部根据框架工作协议,同TDA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对口合作。双方签署了66个项目的资助协议,涉及金额2237万美元,其中45个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中方在项目实施阶段购买了价值3.11亿美元的美国设备和技术,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作用。

TDA是美国联邦政府促进出口的主要机构之一。TDA向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和技术援助等方面的资助,促进受资助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美国设备和技术。1989年美国单方面暂停了包括TDA在内的多项对华合作计划。近年来,中美两国经贸联系日益紧密,美国日益面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庞大市场潜力及其他发达国家利用本国援助机构带动本国产品对华出口的竞争。2001年1月13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宣布恢复美国贸易发展署(TDA)对华资助计划。2001年7月31日,外经贸部和TDA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再次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框架工作协议》,TDA对华经济项目资助活动计划就此重新启动。

有关TDA的详细情况,可通过该署网站查询(WWW.td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