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启动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在华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001年) 附件2

附件2

外经贸部关于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在华

经济项目的实施程序(试行)

为了切实有效地利用美国贸易发展署(TDA)对华经济项目资助计划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框架工作协议》,现将TDA资助项目的征集、审批及执行程序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