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1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持续加强、成效明显,但性侵害、欺凌、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等问题比较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痛…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二、 主要任务

(一) 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未成年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改进家庭教育意见,必要时可责… (二) 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问题,尚未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偏差或遭受侵害后果的,应当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 (三) 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城乡接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要结合办案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家庭教育知识…

三、 工作内容

1. 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法律素养,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3. 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道德行为习惯,树立正确价值观; 4. 教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 5. 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改变不当教育方式; 6. 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重塑良好家庭关系,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7. 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养成。

四、 工作机制

(一) 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妇联、关工委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 (二) 完善人才培育机制。要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同时,带动、发现、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尤其要支持、培育社会力… (三) 构建成果转化机制。要注意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要体现、运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可探…

五、 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 (二) 加强沟通配合。各有关部门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设置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互通信息、研判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 (三) 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重要性,正确看待家庭教育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