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1年) 7. 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1年) 7. 7. 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养成。 四、 工作机制 (一) 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妇联、关工委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 (二) 完善人才培育机制。要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同时,带动、发现、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尤其要支持、培育社会力… (三) 构建成果转化机制。要注意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要体现、运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可探… 五、 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 (二) 加强沟通配合。各有关部门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设置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互通信息、研判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 (三) 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重要性,正确看待家庭教育的科学… 6.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