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1年) 7. 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养成。 四、 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1年) 四、 7. 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养成。 四、 工作机制 为确保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地要积极推动构建相关长效工作机制。 (一) 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妇联、关工委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 (二) 完善人才培育机制。要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同时,带动、发现、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尤其要支持、培育社会力… (三) 构建成果转化机制。要注意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要体现、运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可探… 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