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