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气象局关于公布已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2015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2023年)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1986年)
- 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2018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