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
-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0年)
-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2005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2001年)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
- 关于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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