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自然资源部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
一、 废止1部规章
废止《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5号)。
二、 修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一)
将名称修改为“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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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 农业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09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2006年)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014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2018年)
-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