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自然资源部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
一、 废止1部规章
废止《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5号)。
二、 修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一)
将名称修改为“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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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4月)
- 关于200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和金湾区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4年)
- 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