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监测分析,会同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支持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大众化餐饮、社区餐饮、绿色健康餐饮,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消费场景,丰富餐饮供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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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上栗县“3.11”特大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2000年)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2023年)
-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的函(2024年)
-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
-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