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防范利益冲突,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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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2013年)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