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的经营活动,加强对营业部的监督管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营业部的设立、变更、终止及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经营条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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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 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年)
- 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2001年)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农业部(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2013年)
-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