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的经营活动,加强对营业部的监督管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营业部的设立、变更、终止及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经营条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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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2年)
- 关于严禁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2018年)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24年)
-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2000年)
-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