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作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止2009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件(见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体育总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附件: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
规章(3件)
序号
名 称
发布机关
文 号
发布时间
废止原因
1
教练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88)体干字103号
1988年2月29日
形势变化,实际已失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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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199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 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980年)
-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2018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2022年)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