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和便民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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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决定(2007年)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21年)
-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2004年)
-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乌鲁木齐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19年)
-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2010年)